下载全文
建设班集体的意义
如何进行班集体建设和班级管理?如何才能充分发挥班集体的作用?这一点,是我们作为班主任应该认真思考的。就我个人而言,我觉得一个班主任要充分发挥集体的作用,就要把集体作为班主任进行教育的一种工具。这话怎么理解呢?做班主任工作我们力求实现对某一个学生以及对每一个学生的影响,但这种影响从何而来?当然通过教师本人的工作而来——通过和他谈心,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转化了他。但我们要意识到,整个班集体也是教育资源,“集体”本身也会有影响力,也就是说要靠班集体去影响转化班级的每一个成员,这是非常重要的。我个人认为这是一个很重要的班主任工作原则,当然这个原则也不是我发明的。马卡连柯有一个重要的教育理论,他提出集体主义教育的原则是“在集体中”、“通过集体”、“为了集体”。这个给了我很大的启发。
我想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展开这个话题——
首先,班主任要善于营造良好的集体氛围,就是我们经常所说的班风,要把这个班风营造好。
班风的营造从什么时候开始呢?我觉得从新生第一天报名就开始了,这也就是人们经常强调的,班主任要善于和学生建立良好的、难忘的第一印象。学生进校报名,师生第一天见面,就和老师建立了第一印象,这第一印象非常重要,它将关系着日后你这个班的集体氛围,就是班风。
怎么营造这良好的第一印象呢?我认为作为班主任,在暑假里,学生还没进校时,你就应该开始谋划、策划这个班级的建设。换句话讲,班级建设并不是从新生进校开始的,而是在还没有见到学生的暑假就已经开始了——你在酝酿、在思考开学第一天怎么做。
开学第一天,师生第一次见面,这一天也大有文章可做。一个优秀的班主任,他会非常敏锐,他会在第一天和学生见面的过程当中发现并挖掘学生心灵深处一种美好的东西,并把这美好的东西作为对班级学生进行教育的素材。这体现着班主任的智慧。
要从一开始就把学生置于师生平等这样一种关系当中,这让他们意识到,我们和老师是互相学习、互相促进的关系。老师让学生给他提建议,要学生给他推荐优秀的老师,学生就是在帮助老师;同时学生是集体的主人,学生要想想自己有什么特长、爱好,能为我们集体提供什么服务。班主任建立的这个“第一印象”,要给学生播下什么精神种子呢?就是对集体的爱和责任感。
良好的第一印象只是一个好的开端,班集体的管理还有很多事要做,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规章制度的建立。我主张班级要“法治”管理。
“法治”的对立面是“人治”,我总觉得我们现在的班主任工作,更多的时候是班主任一个人说了算。所有的事情,具体工作都是班主任一锤定音。这样做有两个弊端,第一,班主任太累,班主任毕竟没有三头六臂;第二,无视学生的主体精神,无视他们的参与能力,这样班主任很容易出错,因为班主任什么事情都自己做,必然难以保证没有失误。
所以我就提倡要“法治”管理,当然我说的“法治”只是一个通俗的说法,好比是打个比方,如果在书面上表示的话,“法治”二字得加引号,因为一个班不可能有真正意义上的立法权。但是我这儿想说的是,班级规章制度应该具有一定的法治精神,它相当于“班级法律”。(班主任 )对此,我们班主任应如何做呢?首先和同学们讨论。问问他们,我们这个班是不是也要有一点规章制度?也就是说,有没有必要建立一个班规?可能有的同学说可以,有的同学说没有必要,但是多数同学觉得还是要有一个规章制度,因为每个同学可以互相约束。班主任可以再问他们,那么这个班规由谁制定?学生一般会说,由老师制定。这时班主任应该说,你们错了,既然这个班是大家的,老师也是其中的一员,那就应该是你们和老师一起来制定,而且主要由你们来制定这个班规。然后接着讨论制定班规的原则,然后让每位同学都起草一份班规。
那么,教育该不该有惩罚?我认为:教育不应该没有惩罚,但惩罚不是体罚;或者可以这样讲,没有惩罚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我们现在为什么很多人怕受惩罚呢?是因为他把惩罚和体罚划了等号,体罚是绝对不允许的,但是惩罚是必要的。教育中的惩罚是什么意思?包括两个方面的惩罚,一个方面是精神惩罚,比如说,作自我批评,作个检讨,还有纪律处分,这些都是精神惩罚。还有一种惩罚是行为上的惩罚,行为上怎么惩罚?就是“强制性的重复性行为”。比如有同学没有搞卫生怎么办?第二天必须重做。在这里,“必须”是强制性的,“重做”是重复性的。我们规定,没有搞清洁卫生或者搞得不好,第二天必须重做。这是不是就可行了呢?还不可行。为什么?因为没人监督也不行啊!所以可以这样规定:“此项由生活委员监督。”这比刚才可行一些了,但还没有做到真正的可行,为什么?万一这个生活委员和这个不搞卫生的同学是好朋友,袒护他怎么办?好,我们又有一个规定,某某同学负责监督生活委员是否玩忽职守,是否坚持原则,执行班规是否非常认真。这就是班级人员的互相制约,这就可行了。
另外,我们在制定惩罚措施的时候尽可能要有“弹性”。比如说迟到的问题,我们不说一学期一次都不能迟到,而是规定:住校生每学期迟到不得超过三次,走读生每学期不得超过五次。这“三次”、“五次”是什么意思呢?这不是说允许你有三次、五次的迟到,而是说我们制定班规时要充分考虑到,学生毕竟总有这样或那样的客观原因——比如说生病,在上学路上遇到突发情况了——偶尔迟到,这些应该原谅。这样的规定看起来降低了要求,实际上体现了班规的可行性。如果规定得很严格,比如说不准迟到,那实际上做不到,班规就成了一纸空文。因此,降低要求实际上是在增强班规的“可行性”。
我想强调的是这样的班规有什么意义?第一,解放了班主任。课堂纪律、清洁卫生等具体事务,班规相应规定谁负责,没有做到有处理的办法,不需要老师去一一操心了。那么班主任做什么呢?班主任赢得了时间,就可以真正把时间用于找学生谈心、聊天。很多老师平时忙于繁琐的事务,没有时间关注学生的心灵,现在好了,我们可以真正成为学生的倾听者、沟通者了。
第二个意义是,把学生推向了前台,充分尊重学生主体,实现了真正的民主管理,而且让学生在民主实践当中受到了民主启蒙和民主训练,就是陶行知所说的“让学生在民主生活中学会民主”。
VIP会员可免费下载与转存
加入会员打开微信扫码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