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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期班主任培训感言
沁水县教育局于7月16日至20日对小学班主任进行了为期5天的培训,经过这5天的学习,我真切地感受到了外界课程改革的气息。这几天老师们用他们朴素的语言、高深的理论和切身的体会为我们带来了新的理念和高效的课堂教学模式。比如东庐中学的“讲学稿”,突显出了以人为本、教学合一的理念;洋思中学秉着“没有教不好的学生”,开创了先学后教、当堂训练的教学模式;杜郎口中学真正实现了相信学生、解放教师的“三三六”模式,还有河南安阳的殷都学校的教育多元化。
综归来看,不管什么样的课堂改革,它最终的目的是实现高效课堂,那到底什么样的课堂才是高效的?怎样才能实现高效课堂呢?站在一名一线教师的角度上来看,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更新观念,坚定信心,矢志不渝
从整个教育大背景来看,传统的“满堂灌”“填鸭式”教学模式,束缚了学生的思维,增加了老师的负担,如牛负重般的辛勤耕耘,换来的是学生的高分低能,甚至是低分无能,为什么?因为整个课堂是有老师在表演,学生只是忠实的观众。要想改变现状,必须颠覆传统的教学模式,目前无论是“导学案”,还是“讲学稿”都实现了课堂的高效,所以我们一定要坚定学习这种新模式的信心,更新观念。特别是在改革浪潮中的一名年轻教师,没有理由徘徊,也没有机会拒绝,因为这是时代所趋,不改革就要落后,要想成为一名好老师,不能只正确地做事,更要做正确的事。
二、相信学生,解放教师,实现双赢
教育工作者的的职责是教书、育人,但目前许多教师把学生当成了工厂的产品,而不是活生生的有思想的人。课堂上为了灌输更多的知识,常常留给学生思考的时间太少,往往越俎代庖。
新时代赋予我们教师新的使命,一定要把课堂的主体地位还给学生给你。对于学生的主体地位,我很早就关注了,但认识上有所偏差,知道今年暑假继续教育培训才有了正确的认识,其中是这样写的“课程标准里面有一句话:”学生是语文学习的主体“。看到这句话,很多老师就可能这样理解,就是学生是主体,教学中的什么事都要围绕学生转。怎么体现学生的主体地位呢?我们经常听到老师在讨论的时候说,这堂课我没处理好,大部分时间是我在说,我没有以学生为主体。我们认为,老师对”学生是主体“的概念理解错了。课程标准讲”学生是语文学习的主体“,这里的”主体“应该是一个哲学概念,当然将来我们可以把它理解为是课程论的概念,但是实际上它来源于哲学概念。在词典上,”主体“有三个意义。第一个就是”主要部分“,指事物的主要部分;第二个就是哲学概念,是认识和实践的行为人;第三个是法律上的概念,是某一项行为的责任人,如赔偿主体、执行主体等。我们这里谈的这个”主体“,应该是一个哲学上的概念,应该指认识和实践的行为人。(班主任培训 )学习是一种实践活动,实践活动的行为人就是主体,学生当然是学习的主体。有一句话课程标准里面没说,因为怕说了以后引起糊涂。其实教师也是主体,教师是教学的主体。一个是学习的主体,一个是教学的主体。所以,关于”主体“的概念,应该在哲学层面进行理解。”学生是语文学习主体“里的”主体“,应该是指在语文学习中认识和实践的行为者,不是指在教学中教师和学生谁主要、谁次要的问题。离开具体的情境说”以学生为主体“,就会产生一些糊涂的认识,就可能把”以学生为主体“理解为”以学生为主“。这样的话,我们就可能问,以学生为主,那么以谁为次?就要把教师放在教学活动的次要地位上,就要与教师在教学活动中发挥组织引领者的角色发生冲突。在实践中,教师就会处于被动地位。”
近年来,我县大力推行太谷县的“学案式”教学模式,让我们找到了课程改革的抓手,课前要引导学生预习好,课堂中要合理分配好组长,整个教学流程要以学生的知识需求去进行并满足。在课堂上要让学生动起来,把听、说、读、写变为演、唱、画、做,让学生在实践中化知识为能力,让每个学生绽放生命的色彩。我们教师不能用唯一的标准答案去衡量,我记得有这么一句话“多一把衡量的尺子就会多一批好学生。”
三、勤于反思,不断学习,教学相长。
现在我们正处于一个知识爆炸的时代,海量的信息铺天盖地,作为传播知识的教师,一定要不断给自己充电,吸取先进的教学经验,把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勤于反思,在不断反思中更新观念,改进教学方法,真正通过学生的成长来实现教师自身素质的提高。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着名教育家李炳亭说过“教育工作者要有改革的自觉。”我们教师都应该努力上进,也让自己在课堂上展现生命的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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